如果说网络整合是1998年至2003年期间有线电视行业频率最高的关键词的话,那么数字化则是2003年以来有线电视行业频率最高的关键词。有线电视数字化已从几年前的自发状态进入了政府推动的新阶段,但是数字化动了各方的“奶酪”,引起了整个行业的骚动和争议:
一是动了有线电视经营者的“小金库”,使有线电视用户数从暗箱操作变为透明公开;二是动了有线电视用户的“钱包”,享用数字电视需要增加支出;三是动了现有电台、电视台的“精力”,需要开办新的数字付费节目;四是动了上级广电主管部门的“如意算盘”,使省级广电网络整合城市有线网络的难度增加。数字化对于有线电视业者来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欢喜的是有线电视终于找到了增量发展的道路,愁的是如何能够找到数字化的投资。于是有人说不搞数字化是等死,搞数字化是找死,因为数字化的投入使有线电视从盈利经营变成了负债经营,对于经理层来说他们无法向股东(广电局、集团)交待,所以有线电视数字化必须由广电局(集团)来决策,网络公司总经理来具体操办,两者合力,才能做成。于是各地八仙过海,各显其能。10月15日,青岛市完成了市区60万有线电视用户的数字化整体转换,成为了我国第一个在市区普及有线数字电视的城市。这标志着我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有线电视数字化需要政府领导,但不能行政命令。在国外,政府关注的是地面电视的数字化,有线、卫星电视数字化基本上由运营商自主决定。而我国有线电视数字化却不能仅仅看作是网络公司自己的事情,需要政府领导,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线电视在我国实行政府专营的政策,“一城一网”,有线电视处于地域垄断地位,比如北京的歌华有线网络公司、上海的东方有线网络公司都被赋予本市有线电视网络的专营权。二是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归政府所有,政府是有线电视网络的最终股东,对有线电视数字化拥有决策权。三是有线电视数字化涉及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容易引起社会波动,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收入及消费水平很不均衡,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命令推广有线数字电视,更不能照搬照抄,用一个模式强行在全国推广、搞一刀切。
有线电视数字化需要整体转换,但不能强制消费。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一是我国免费收看的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很多,除了中央电视台有十多套外,还各省、地市自办频道十多套,再加上各省的卫视频道,免费收看的频道多达五六十套,广电总局原以为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通过开办付费频道推动数字化,但是效果不佳。二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国手机用户发展迅猛,突破3.6亿就是很好的明证。如果通过数字化将家庭普及的电视机转变为多媒体信息终端,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和资讯信息需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我国跨越“数字鸿沟”的有效途径。三是有线电视多由各地筹措资金、自发建设而发展壮大起来,模拟的接收终端已经成为制约多套节目进入千家万户的“瓶颈”,有线电视需要进行数字化的升级改造,需要开展多种业务服务。但是有线电视作为一种公益性服务,不能强迫用户消费,必须尊重用户的选择权,用户可以选择数字电视,也可以选择模拟电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过程中必须保留一定的模拟频道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供没有机顶盒的用户收看。任何以数字化或者其他借口剥夺人们视听权益的举动都属于违法行为。有线电视数字化的目的是为老百姓更多更好更方便的收看节目、享受服务,如果超越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再好的服务也会成为负担。有线电数字化不能犯急躁病,更不能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如果以数字化的名义损害老百姓的利益,那么这种数字化要坚决纠正。
有线电视数字化需要市场运作,但不能完全市场化。尽管我国有线电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但是有线电视自诞生之起就完全依靠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政府给予有线电视收取初装费和收视维护费的政策。有线电视数字化更不能依靠政府拨款,必须进行市场运作、产业经营,寻求多种投融资渠道。应当说,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一个很好的项目,有政府赋予的专营政策和收视维护费政策作保障,即使不提价,也能够逐步收回成本,只是利润低一些而已。可是我们许多有线电视业者认为总喜欢与美国同行相比,认为我国有线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太低,不能再惯用户免费收看或低价收看的“怪毛病”,想提高价格标准来推广有线数字电视。诚然,向用户免费提供机顶盒需要一大笔投入,但是如果把有线电数字电视的价格门槛提得太高,一方面价格听证会很难通过,另一方面即使价格听证会通过了,用户不接受,有线数字电视很难推广。有线电视数字化不能既享受政府的垄断政策保护,又享受完全市场化的价格政策,千万不能因为提高价格而断送数字电视的推广普及。
有线电视数字化需要大众化的用户数量,才能形成规模效益;更需要多样化的节目内容和服务项目,才能打动用户掏钱订购服务,也才能达到有线电视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