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QQ

TOD:电视广播的未来?-iTV热点追踪(十一)

2003-12-30 葛在波 依马狮网


    翻开国外的一些广电杂志,你会发现眼下各种各样的xOD概念正在大行其道,从最初的VOD,再到后来的SVOD、NVOD、MOD、FOD,直至新近出现的EOD等等,令人应接不暇,频生困惑。VOD和MOD概念的中文翻译应该没有什么异议,它们分别是指视频点播和电影点播的意思。但是围绕SVOD(Subscription VOD)、FOD(Free on Demand)以及EOD(Everything on Demand),国内许多专业媒体的解释都不尽相同。SVOD概念中Subscription的意思是按月订阅,直译为“订阅VOD”,但这多少让电视观众有点摸不着头脑。既然“Subscription”是按月订阅的意思,那么我们不妨将SVOD翻译为“按月收费VOD”。FOD中的“F”指的是Free,因此可以翻译为免费VOD。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介绍过美国许多有线电视运营商开展FOD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吸引观众,增强与卫星电视运营商的竞争力;二是改变观众过去被动看电视的习惯,为以后机会成熟时开展收费点播服务做好铺垫,这也正是为什么有些美国有线电视运营商将FOD描述为“Complementary VOD”的原因所在。
    NVOD中“N”的英文是“Near”,因此有人翻译为准视频点播。其实,NVOD是相对于VOD而言的。我们知道VOD是一种实时发生的点播服务,用户点播之后可即刻收看到节目,也可以在点播后24小时内的任何时间观看。NVOD则是一种接近实时的VOD服务,也就是说用户在点播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一般在10~20分钟左右)才能收看到自己点播的节目,因此准确的翻译应为“准实时视频点播”。EOD服务的概念在VOD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从字面上来看的意思是“一切都可以点播”,因此有的媒体将之翻译为“一切按需点播”服务。
    从VOD到EOD,是一个点播内容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随着技术的发展,将来所有的电视节目内容不仅都可以供用户点播,而且用户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向运营商定制节目内容,并参与到节目制作中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向互动。
    鉴于各种xOD给电视观众带来的困惑,美国现在又有人提出了TOD(Television on Demand)—电视点播的概念,它一网打尽了所有的xOD,被普遍认为代表了电视广播的未来。

什么是TOD?
    TOD是美国好莱坞一些电影制片厂、节目发行商以及有线电视运营商之间共同达成的联营及许可协议的产物。它的定义如下:
    (1)它允许用户在广播和有线电视网中接入时移节目;
    (2)支持传统的VOD/SVOD/FOD服务以及预先录制好的电视节目点播
    (3)支持VOD、SVOD及FOD的业务模式
    TOD一般也是指按月收费的点播服务,即将点播费用包含在有线电视帐单中向用户收取。它除了包含传统的VOD和SVOD所提供的电影外,还包括新闻、体育、戏剧、喜剧以及谈话类等节目的点播,用户点播的节目范围大为扩宽。最重要的是,借助TOD的开展可以将目前的单向节目传输网改变成双向点播网络,并由此改变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以及节目发行商之间的关系,使他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说到这儿,读者可能会对TOD与nPVR的概念产生混淆。nPVR是一种网络个人录像服务,它使用户安坐家中通过网络运营商设在分前端的大型服务器(而不是数字机顶盒)存录自己喜欢的任何电视节目,并在以后需要的时候播放、观看,播放时可以进行暂停、后退、快进等VCR操作。由于nPVR是通过分前端的服务器存录节目,因此省却了向用户提供具PVR功能的机顶盒的费用,对有线分配网络也只需进行小规模的升级改造即可。但nPVR的业务模式对现有的电视业务模式构成了挑战,它将“录像”按钮置于用户的手中,使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意存录自己喜欢的节目,这与美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规则”产生了冲突,并可能违反广播机构与内容提供商之间达成的排他性联营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同时,用户还可以跳过能给运营商带来丰厚收入的广告。这也是为什么消费者欢迎nPVR或PVR服务,而好莱坞的许多片厂却要求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制定可防止网络节目盗版行为的法规(即广播标记)的原因。
    TOD与nPVR的区别在于:一,由于它不允许消费者“存录”节目,因此它不违反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规则”;二,支持内容拥有人、发行商以及有线电视运营商按规定控制内容;三,支持广播机构实时录入大量的广播内容;四,支持向特定的用户传送商业广告。也就是说,制片公司、内容集成商、网络运营商以及电视台各自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证,它们可以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分账协议获得自己应得的收入。这也正是TOD的魅力所在:它既保证了内容拥有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广播机构提供了一个吸引用户的可靠的创收业务模式,从而使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主体都能够满意。

TOD系统需支持更多的并发流
    由于开展TOD服务需要为用户提供比VOD多的多的供点播的内容,并且系统需要具备更强的支持更多并发流的能力,因此TOD对广播机构的系统提出了更高、更复杂的技术要求。我们知道,VOD系统的并发流一般保持在3%~10%之间,即使是SVOD,并发流也一般在10%~20%之间。但TOD就不同了,因为它提供的供点播的内容多的多,因此并发流数量也大大增加,对系统容量的要求也更高。根据美国Nielsen电视收视率调查公司的调查显示,TOD的并发流超过了30%。

 
VOD
SVOD
TOD
特点
*一种基于按次付费的点播服务
1电影
2实况特别事件体育音乐会
*静态的预先存录好的节目
*一种按月收费的点播服务
1收费的有线电视节目
2长版式广告
3其他预先包装好的节目
*提供了新的增加收入的机会
*能摄取实况广播/有线电视节目
*通过简洁的导航菜单可点播所有的节目
*遵守相关规定的点播服务
1内容拥有人对节目有控制权
2产业链各方合理分享收入
高峰使用率
5%-1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