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有线与卫星电视广播协会(CASBAA,下称“协会”)12月7日再次敦促香港立法会在本周稍后的会议上,通过对《版权条例》的建议修订。该次修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产业的未来尤关重要,将是香港历来首次订立数码版权的相关原则。协会首席政策总裁马德朗(John Medeiro)表示:“香港的知识产权法规亟需更新,以涵盖通过合法与非法数码渠道发布的内容,包括以整套形式于网上发布的盗版付费电视节目。”
在过去近十年间,针对监管数码世界的版权,香港社会已进行多次广泛辩论,以求制定合理并兼顾各方权益的版权法(香港特区目前尚未具备相应版权法例,以致无法履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条约的最新承诺)。马德朗续道:“法例迟迟未立,盗版行为越见猖獗。一日法规未能完善,将继续对创意工业带来严重伤害,而这种伤害并非单是理论上的,而是确切令业界流失就业机会。”
立法会下周将审议针对条例草案的超过900项修订,这一系列修订目的不外为削弱草案效力;而与此同时,“网民”组织亦致力游说各界,声称如要求未获接纳,将全力反对条例草案通过。以协会的立场来说,条例草案现时虽未能为广播版权提供充足保障,然而综观全局,协会仍倾向草案能顺利通过,好让其他议题能于下年度的谘询中详细讨论,包括网民提出的新增豁免范围以及加强针对商业盗版集团的执法等。
《版权(修订)条例草案》被反对者喻为“网络23条”,令公众将之与2003年提出并迅即撤回的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互为混淆,正如马德朗分析道:“该具误导性的称谓只会妨碍公众探讨草案背后的真正议题。事实上,全球所有民主体制都设有版权法,而保障优质节目製作与维护基本公民权利完全可以并存,两者并无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