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对广电之影响
2008-07-22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技术服务中心 傅红军 依马狮广电资讯网
“三网融合”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1998年“三网融合”刚被提出时,就曾在业界引起一片争论。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均未成熟,而致方案也不可能实施。时至今日,数字化时代全面到来,“三网融合”再次成为相关行业关注的焦点。现在无论是从政策上,技术上,还是是市场需求上来说都为“三网融合”创造了难得的条件和机遇。本文将从“三网融合”出发,以三网融合以后是否会对广电行业带来冲击,将会对广电行业产生哪些影响等角度谈谈个人的看法。
其实“三网融合”的雏形我们可以追溯到1993年9月时任美国副总统的阿尔•戈尔就宣布要实施一项新的高科技计划: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简称NII计划),它是以因特网为基础,兴建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目的是让美国民众方便地享有海量的信息资源。后称信息高速公路。我们现在的“三网融合”虽然在有些方面跟它不一样,但特点还是基本相同的。在业界给它的定义是说: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之间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并逐步整合成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的服务这一目标而逐渐交汇在一起。相应的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将逐渐趋向一致。
广电和电信之间的融合其实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信息产业部在2007年3月发布的《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中多次强调推动“三网融合”,“三网融合”在政策上有了保障。“三网融合”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可以实现网络资源共享、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适应性广、容易维护、费用低的高速带宽的多媒体基础平台。据预测如果实现了“三网融合”,我国每年将减少重复建设资金约2000亿元,在2008年借助奥运平台,“三网融合”所承载的媒体、娱乐业务收入将达1200亿元左右,综合效益将使GDP提高1.6个百分点。
既然融合是大势所趋,无可避免,那么广电和电信之间的博弈也从此展开,并将会长时间存在下去。有融合就会有竞争、就会有利益交叉。两大部门之间的竞争不光有体制上的因素,还有巨大的商业利益上的竞争,从体制上来说广电网属于国家广电总局,电信网、互联网属于信息产业部,这次的全国两会把它改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我们理解“三网融合”并不是谁侵占了谁,谁兼并了谁,如何实现和谐共融,共赢才是目的。
眼下,电信不是喊:“光进铜退”吗?广电在感到压力的同时,但也并不会出现电信所说的那样一厢情愿。它对广电网究竟有何影响?我们先看一下三大网络的各自优劣势。广电系统的优势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播出以及信号传输。我们做节目和做传输这么多年,已拥有了丰富的内容资源及相对低廉的服务资源,我们还拥有一大批专业的制作团队,以及相关牌照的发放权。劣势在于广电系统多属事业单位,受多年体制影响,各级分管,在大规模融资投资,大的市场运作,以及的敏锐的商业嗅觉和果断的执行力上要比大型企业和集团逊色不少,并且市场化程度低。而电信网的优势则在于网络覆盖面广,有长期积累的大型网络运营和管理经验。互联网的特点在于开放灵活,能互动、可点对点沟通,并且能够向企业、个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他的劣势目前在于带宽和节目内容,明白这些,我们就可以发挥优势,弥补劣势。
作为一名广电人,我们现在只有做好应对的准备,在感受到压力的同时也不必过分惊慌。中国广电行业重量级人物,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曾透露:“国家很快会公布‘三网融合’的产业政策,并说广电并不很担心,电信应该更害怕,由广电来做融合保险、便宜、合算”。“‘三网融合’不是网络和业务的替代,关键是广电要争得宽带的运营权”。一针见血,谁拥有了宽带这个物理载体,谁就占得了先机。在今年3月21-23日于北京召开的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2008)上,张海涛副局长也表态:“抢占新阵地、抢占制高点、电台、电视台要成为新兴媒体发展的主力军”。这是来自高层的声音,广电人听了应该更加振奋。
我们再看广电行业的拳头产业——数字电视。它并不是什么新媒体、它只是在传统的模拟电视的基础上的技术更新,但这个更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按照国家广电发展规划,我国在2015年全面停播模拟电视。也就是说在以后的若干年间数字电视将是发展的重点。数字电视的传输方式主要包括:卫星、有线和地面无线。在卫星和有线领域我们已经借鉴和部分采用了国外的标准,采用国外的标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其中的知识产权和专利费中国是吃过亏的,比如大家熟知的DVD行业,一台DVD在国内销售需向国外相关产业和机构交纳6美元的专利费,而如出口则要向外商交纳高达20美元的专利费。现在一台DVD售价也只有500元左右,甚至更低,除去专利费和成本,厂家盈利所剩无几。这也就是说中国DVD行业实际上是为洋人打了工。所以,这次在数字电视地面无线标准,简称国标的制定中。国家有关部委更是高度重视,一再申明要用我们自己的专利技术。国标一旦制定,将强制实施。最新的消息是数字电视地面标准是采纳了清华大学研发的多载波调制技术,即DMB-T方案和上海交大研发的单载波调制技术,即ADTB-T方案的融合。中国工程院在最后定标时,也是考虑到方案的可行性和多方利益的均衡。因为标准之争也就是终端产品之争,也就是市场之争,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还将拉动我国电视生产行业。这无疑又给近几年的靠打价格战的彩电企业提供了一个冲锋的机会。准数字电视的生产,机顶盒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这一块大蛋糕我们广电和电信不可能分到。因为这不是我们的领域,同时我们也没有优势。数字电视地面传输国家标准其应用主要为固定接受和便携式接受。由于固定接受的目标群体主要为有线数字电视无法覆盖到的农村等地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移动接收和便携接收就成为了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产业化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三网在融合的过程中,我想争论的焦点也在于移动接收和便携接收的标准及终端产品的争夺上,由广科院研发的CMMB(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dting),即中国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现在多城市也在实验,也已经展开公测。它这个模式是利用我国自主研发的移动电视接受标准Stimi,面向手机、PDA、MP3、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多种移动终端的系统,利用S波段卫星信号实现“天地”一体覆盖。全国漫游,支持25套电视节目和30套广播电台,CMMB规定了在广播业务频率范围内,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广播信道传输信号的帧结构,信号编码和调制。只要市场需要,广电可以把所有的广播发射台变成移动频道,这从技术和投入上都不成问题。该标准适用于30MHz频率范围内的广播系统,并可以实现全国漫游。时下兴起的IPTV(网络电视)、VOIP(手机电视)等新媒体业务更是风生水起。他们最大的吸引点就是可以实现互动。这也应该是准数字电视以后应该重点考虑的方向。据专家估计在未来几年内,这一块的利润将超过3000亿,并将逐年增加,这么大的市场又有谁不眼馋呢?
对于新媒体,我想重点说一下,按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的说明,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运营服务机制。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网等信息网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资、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的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数字化改造。那么,也就是说,广电机构在做好本身业务的同时,可以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这是政策许可,比如IPTV的出现就为三网融合就提供了一个契机,尽管它一直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具体分析一下,目前困扰IPTV发展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带宽;二是节目内容。政策上已有依据,牌照发放权在广电手中。由于带宽不够,在收看IPTV时,给我们的感觉是速率低画面清晰度不够,看起来极不舒服。目前国内宽带传输速度一般在100kb/s左右。但是要收看清晰且连续的网络电视节目却需要超过400kb/s的速度。节目内容又是另一大瓶颈。有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上海和杭州的IPTV运营中,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电视节目内容不够,更新速率过低,远满足不了大众的需求。这不难看出,电信想做IPTV的老大,他在节目内容这一块上是无法和广电相抗衡的。即使广电向电信及其他相关行业全部开放IPTV,我认为优势是还是在广电这边。电信在这些年高速发展中,其垄断行为也早已为人们所诟病,为打破电信的垄断,我觉得国家不光要在政策上向广电倾斜,在业务上也要向广电倾斜,它的IP电话为什么不能向广电开放?只要广电发挥自己的优势,守住自己的阵地,广电并不怕“三网融合”的冲击。
以上我从政策上,传统业务上,还有新兴业务上等方面做了点分析,不足之处还请专家指正。“三网融合”,大势所趋。不管谁最终主导话语权,谁主导监管权,但我想短时间内,谁也代替不了谁,谁也消灭不了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