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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广州美院招生|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光影艺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2025-05-06 跨媒体艺术学院


【免费】广州美院招生|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光影艺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免费】广州美院招生|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光影艺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美术学院

集中授课地点:广州美术学院

项目考察地点:粤港澳大湾区声光电行业及企业

 

人才培训时间线

● 培训报名时间 / 即日起至2025年6月5日24点

● 培训招生人数 / 24人

● 学员报到时间 / 2025年6月13日(早9点至晚9点)

● 集中线下授课 / 2025年6月14日至7月13日

● 学员自主创作 / 2025年7月14日至8月12日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光影艺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色

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舞美艺术正经历深刻转型——从剧场走向公共空间,从单一叙事走向多元体验。光影艺术作为其中的核心表达形式,正逐步突破舞台边界,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拓展出更为丰富的视觉语言与沉浸式观演体验,成为当代艺术的重要突破口和文化表达新载体。为应对当前公共艺术创意匮乏、文旅项目地域文化表达不足等现实挑战,广州美术学院启动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光影艺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意能力与技术素养的复合型光影艺术人才。光影艺术作为连接科技与文化的关键媒介,广泛应用于舞台、公共艺术与文旅场景,兼具美学表达与空间营造功能,实现传统美学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创新。

中国是全球声光电技术的重要中心,广东聚集了全国过半相关企业,产业优势突出。本项目聚焦“艺术×科技×文旅”融合路径,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致力于为粤港澳大湾区及全国文旅创新提供内容支持与人才保障,推动中华文化在数字时代实现可感、可视、可交互的当代表达,助力提升城市美育与文化软实力。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广州美术学院主导,旨在培养具备艺术与科技融合能力的复合型光影艺术人才。依托学院雄厚的教育资源与跨界平台,汇聚专家学者与行业设计师,围绕光影设计理论、交互创意、技术实现等模块开展系统教学,融合传统文化与前沿科技,构建交叉融合的教学体系。项目注重创作能力与文化素养同步提升,鼓励学员创作兼具艺术价值与地域特色的作品,服务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大众审美,回应新时代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主体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起源于1953年在武汉组建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新中国首批根据国家教育布局设立的高等美术院校之一。作为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府,现拥有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博物馆、教育六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近年来,广美紧扣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开设“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科技艺术”等新兴方向,打造跨专业、跨行业的光影艺术教学与创作平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资源优势,联动文旅与科技企业,汇聚艺术与技术人才,持续输出兼具文化深度与技术高度的成果,为文旅、美育与新兴产业提供强有力的创意支持。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集中授课:2025年6月14日- 2025年7月13日,集中进行艺术设计理论、交互创意设计、技术实现方法、发展趋势与创作研究、项目实施与落地等课程讲授,期间穿插调研实践等。

创作指导:2025年7月14日- 2025年8月12日,学员返回生源地,由本领域专家进行在线远程指导,进行自主创作。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广州美术学院

2、项目考察地点:粤港澳大湾区声光电行业及企业

(三)课程设置

本项目主要课程包括《光影艺术设计理论》《公共空间光影艺术科学理论与技术》《光影与声像艺术美学》《光影艺术造型创意设计》《光影交互设计美学》《虚幻引擎与数字影像制作》《光影空间叙事设计》《城市庆典与公共光影艺术创作观念的研究》《实时照明\声学控制系统工程创意设计》《夜间景观塑造与实践》《舞台光影XR/AR虚拟制作》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调研报告、草图、方案、设计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和研讨会占20%。培训期满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主要师资力量

本项目当前已邀请包括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广东省舞台美术研究会、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国家话剧院、广州大剧院、上海戏剧学院、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等在内的知名高校和机构的权威专家学者,以及广州美术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和专家。师资团队学科交叉,结构合理,具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基础、卓越的科学研究实力和丰硕的艺术创作成果。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将集中进行展演。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人数

面向全国招生24人

(二)申报条件

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申请人应具有舞美、灯光、影像设计或数字媒体创作经验,熟悉光影艺术表现手法与创作流程,或在沉浸式体验、交互装置等新兴领域具备实践基础。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数字戏剧、数字演绎设计、虚拟空间设计等领域可适当放宽年限),或有较大发展潜力者;

(4)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凡具备上述条件者,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三)录取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根据申报者的作品、获奖等相关材料,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和本项目遴选条件,由专家审核择优录取。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5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请申请者下载招生简章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流程: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1.需提交报名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光影艺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报名表的扫描件(附件1)和脱产学习证明的扫描件(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省级及以上入选获奖证书、研究课题批文等电子版证明材料。

(3)提供5件以上本人代表性作品的电子文件(以光影作品为主)。提供的作品图片要求每幅2M以上,并注明姓名、作品名、作品种类、材料、尺寸、年代等信息。

2.提交方式

(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gyyscysj@126.com,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报名材料+姓名+所在单位+所在城市”。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备注:

1、学员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

 

六、录取事项

(一)录取

1、录取结果经国家艺术基金审核后通过相关平台、电话通知录取学员本人。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2、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二)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5年6月13日(早9:00-晚9:00)

报到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具体地点等以录取通知信息为准

(三)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单位:广州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

电话: 020-39322689/13826086845

邮箱:gyyscysj@126.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广州美术学院

邮编:510260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二)学员管理

学员在培训实施期间,需全程参加,如有旷课、无法完成培训计划或不服从管理者,主办方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培训期间个人若出现安全、健康问题,责任自负。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的90%;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三)著作权规定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广州美术学院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学员在本项目中的学习、创作成果,并行使相应出版权、展览权、发行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有权无偿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广州美术学院所获得的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方式为普通授权许可,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期限是学员报到之日至著作权保护期终结,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区域范围是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广州美术学院有权将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授给第三方行使。学员一经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事项。

(四)注意事项

1、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培训相关情况出现变化时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公众号及时发布,并同时通过电话和短信等形式通知学员;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保证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

3、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须严格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学员报到后,学员将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的管理协议;

5、培训期间项目主体单位会给每位学员办理人身意外安全保险,除此以外,因瞒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培训期间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6、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单位广州美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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