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媒介,经过几近一个世纪的洗礼,已经被受众所接纳,并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数字电视技术的发展与日益成熟,被誉为“第五媒体”的移动电视悄然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它以与其他载体相结合的方式,重新“定义”了“电视”在受众心中的含义。
移动电视的英文为Mobile Television,其中mobile的意思是运动的,活动的,可动的;television源于希腊语,本意是“远处”(tele)的“景象”(vision)的意思。顾名思义,Mobile Television就是指能运动的远处景象——在移动中收看的电视。
移动电视是建立在高速发展的数字电视基础之上,区别于传统的模拟电视的新型户外移动数字电视传媒,它采用数字电视技术,通过无线数字信号发射、地面数字设备接收的方法进行电视节目的传播,其最大优势就是支持便携接收和移动接收。数字电视技术的应用,有效地控制了移动电视信号的衰减,音频干扰,画质受损等问题,接收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具有高清晰度,高音质,多频道传输等特点,这一优势使在处于移动状态,时速120公里以下的交通工具上,也能够保持电视信号的稳定和清晰。在数字信号有效覆盖范围之内,所有移动交通工具,只要配有接收设备,都可接收移动电视信号。与此同时,移动电视也支持固定接收和手持终端设备的接收。
移动电视首先在新加坡得以应用,新加坡共建设了8个数字电视发射站,于2001年2月开始在公交车上安装移动电视设备,为150万人次的乘客提供移动电视服务。在我国内地,自从2003年1月1日上海移动多媒体有限公司正式开播移动数字电视节目以来,长沙,北京、深圳,青岛,广州、武汉、长春、南京等十多个城市已开始在公交车上播放移动电视。2004年,北京—沈阳、北京—上海、北京—广州、北京—青岛、北京—成都的一些特快列车上都开通了移动电视。2005年,北京有近1万出租车上能够收看到移动电视,目前北京移动电视公司有望单开“出租频道”。预计到2008年,北京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上都能在“移动”中收看到奥运比赛。据英国伦敦Informa Telecoms & Media公司的最新一份研究报告显示,预计至2010年全球移动电视的用户总数将达到1.248亿。
移动电视的初始化运作植根于公交车系统,它使受众在移动状态下接收电视节目成为可能。移动电视在公共交通载体上的运用彰显出移动电视最基本的特征——受众人群的广泛性、传播方式的垄断性、传播内容的即时性与易获性。列车移动电视除了拥有普通车载移动电视的特点外,还由于列车自身的长时间、长距离的移动性与受众群体的特殊性而具备区别于其他载体的独特的性质,例如:传播的有效性、传播内容的娱乐性等。出租车移动电视市场最早启动于2004年2月。2004年2月,上海成功开通了国内首个电视出租车频道并投入商用,该频道将通过在上海4.18万辆出租车上安装数字电视屏幕及接收装置,全面覆盖上海每年近12亿通过出租车出行的高端消费受众,成为发布商业信息和宣传的最佳载体之一。出租车移动电视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出租车中广播先入为主的信息传播形式,突出了乘客的主体地位,增强了出租车载体本身的服务性质。
随着移动电视技术的逐步成熟和进一步发展,其触角将延伸到私家车领域。据统计,北京私家车数量已超过165万辆。不断膨胀的私家车数量,是实现移动电视运营的必要前提。在私家车上安装移动电视要求节目内容更加细化,信息传播分众的趋势将更为明显。电视节目内容由于受到受众群体个体差异的影响,将会由信息共享模式向个人信息需求转化,使“个人有越来越大的使用媒介的能力而不是被媒介所利用”。
移动电视在视听上的特质。在电视节目的视听方面,声音与画面的关系相辅相承,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声音与画面虽然各有各的存在状态与表现形式,但同时它们又都是隶属于电视这一复合载体的。但是在移动电视的收视过程中,收视环境较传统电视的收视环境有很大的差异。首先,移动电视的载体具有不固定性,比如车载式和手持式移动电视的不断位移现象,这一因素就造成了周端环境的不断变化,收视环境也随之不断变化,处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之中的人的注意力不可能像处于传统收视环境中那样集中专注。其次,收视人群的多样性,比如安装在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的收视人群是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之下的,较之传统电视的收视环境显得嘈杂,无序,缺乏舒适感,致使受众的收视心理产生压迫感与不安。再次,信号干扰,由于目前数字信号的覆盖区域有限,再加上周围建筑物的阻挡,移动电视的画面和声音较之传统的有线电视信号易发生失真现象,造成受众的视觉心理反应的差异,产生收视心理的间断。以上这些客观条件的制约,使在移动电视的收视过程中,画面因素的位置较之传统电视显得重要的多,使声音的传播功能退到次要地位,在传播过程中造成“声画分离”、“先画夺人”,画面产生了垄断性、强迫性,这是移动电视在视听语言上与传统电视的重要区别。在移动电视节目中,其内容较之传统电视的差异,必将导致形式的变化。AC尼尔森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上海市民平均每天乘坐公交车的时间达20分钟左右,乘坐出租车约18分钟,在楼宇逗留时间约4分钟。依据此数据而为移动人群量身订做的节目形式,必将脱离开传统电视节目繁冗、拖沓的套路,开创适于在移动空间中传播信息的短小、精悍、灵活的节目形式。
在传媒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栏目品牌的树立显得越发重要。目前,移动电视节目正处在初始阶段,节目体系尚不健全,播放的节目虽然具有多样性,但是专业化程度不高,制作水平有限,与传统电视节目质量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一点,从移动电视长远发展来看,当前急需提高节目质量、树立节目品牌,并以此来树立媒体形象、进一步赢得受众,为未来的发展拓展市场。对于移动电视节目品牌的建设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证节目质量,提高节目档次;第二、瞄准受众定位,创办特色节目;第三、抓住即时性,积极拓展新闻资讯节目空间;第四、包装节目品牌,提升主持人形象。
移动电视在传播上的特质。移动电视收视的封闭环境和节目的不可调换性造成移动电视的强迫收视,对受众接受产生垄断。针对短暂停留的移动人群而产生的移动电视,则使处在相对封闭环境中的移动人群对所播放内容形成“被动接受”,其单一频道播放的形式也使受众群体基本上处于“你播—我看”式的被动接收状况,加强了某一预设好的节目的必看性,必听性,剥夺了受众选择电视频道的余地,造成收视习惯上的同一性与自觉性,形成垄断性传播,从而保证了收视率和到达率。根根据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CTR)对列车电视收视群体的抽样调查显示:由于列车环境的相对封闭,列车电视的到达率接近100%,有效收视率达92%。旅途中,列车乘客平均每天收看列车电视的时间为7.8小时,这是目前城市居民收看一个频道时间的153倍。移动电视这种独特的传播方式与节目资源雄厚,互相争夺收视率的传统电视相比,反倒成为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从这一点上来说传统电视是无法企及的。
移动电视作为一种新的媒介,抑或是一种传统电视媒介的衍生物,在登场之初就挖走了传统电视受众群体中的一大空白—移动人群,并且信息传播指向明确:针对于移动人群、服务于移动人群,这就使移动电视在介入传播媒介领域开始就具有强烈的“分众传播”味道,且指向性强烈。公交移动电视指向城市乘坐公共汽车的移动人群;出租车移动电视指向从公共汽车交通工具中分离出来的移动人群;列车移动电视指向聚集在全国各地乘坐列车的移动人群;私家车移动电视与手机移动电视将使受众人群更加细化,信息传播由“分众”走向“个人”。移动电视的发展状况为我们显示了其信息传播发展趋势正由“宽”到“窄”,由“面”到“点”,传播方式的个性化意味日趋浓厚。
与传统电视相比,移动电视目前正在夹缝中求生存,综合束缚移动电视发展的种种因素,归结起来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技术方面-国家地面数字电视的传输标准还没有确立;二是政策方面-国家政府部门还没有对移动电视业务颁布相应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尽快处理好这两方面的问题将会加快移动电视前进的脚步,加快移动电视产业化的进程。
一. 扩大了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
传统电视的收视环境一般在室内,且具有固定性,不能满足人们随时随地接受信息的需要,而移动电视的收视环境不受地点的影响,首先把电视机移到户外,拓宽了传统电视的信息传播范围。由于移动电视支持固定接收,在银行、医院、广场、各大楼宇等流动人群聚集的场合也能安装移动电视;而且移动电视是无线接收,只要安装机顶盒,整个系统就能自己运行,对于地形复杂、村落分散的边远山区非常适合安装移动电视,目前广州市即将就此对2000多个自然村实行移动电视的安装工作;所以单从“固定性”传播上来说,移动电视就已具有传统电视所不具备的优势。从传播载体的“移动性”上来说,移动电视更是填补了固定电视信息传播的空白,它使人们在汽车上、列车上,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