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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依马狮视听工场
中央网信办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疫情 网信办 隐私 个人信息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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