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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新媒体须解决“大”问题

2006-05-23 汪稳功 依马狮网


    正所谓全球“共此炎凉”。CCBN上的IPTV余音犹然在耳,参观者在刚刚结束的NAB上又再次饱餐了一场新媒体盛宴。尽管,从总体展示内容来看,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依旧是今次NAB上的主题,但随着全球广播电视行业数字化进程及网络融合的快速推进,包括IPTV(网络电视)、移动(手持)电视、PC电视、播客等在内的新媒体新业务,正在改变着我们所从事的这个行业,冲击我们对广播电视的认识,引领着广播电视未来发展走势的现实,却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传统的广播电视各以收音机和电视机为接收终端,但仅此而已。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信息资讯、娱乐内容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包括手机、个人计算机、PDA、数码相机、游戏机等数字电子设备的快速普及,向这些新的终端传送经度身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正在成为用户向广播机构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些新的内容接收终端意味着信息娱乐可随时随地及生活的愈加多姿多彩;而对于广播机构而言,多一个内容分发管道即意味着多一次内容再销售的机会,多一个创收的渠道。
   

拥抱新媒体须解决“大”问题
很显然,新媒体对于广播机构和消费者而言,是一个双赢的选择。但在实际操作中,新媒体业务的部署却遇到了太多的困难和障碍,面对着一大堆的棘手问题需要解决,而且这些问题中的许多都是“大”问题。体制机制、技术标准、业务模式,当然,还有版权保护等等,其中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是发展新媒体业务所须臾不可或缺的。
    发展新媒体的体制与机制问题,中国有,国外也有,但以中国为甚。无论是今年初传出的IPTV在福建泉州和浙江相继遭“封杀”,还是近日传出的广电总局致函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叫停盛大“盒子计划”的消息,都指向了问题的一个症结核心—体制与机制。广播电视业务和电信与互联网业务在中国分属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两个职能部门监管,而IPTV恰好处于广电与电信业务融合的“灰色地带”。如何管理,谁来管理,或者说谁来牵头管理,已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内容为王,但传输管道亦是关键。发展IPTV,需要内容拥有方和传输管道拥有方的协调一致,共同推动,二者缺一不可。
    技术标准问题,IPTV有,移动电视亦有。与数字电视不同,IPTV至今尚无全球统一的技术标准,特别是基础性的编码压缩方面,包括H.264、VC-1以及国标AVS在内的多种选择也造成了不同利益方的太多争论。移动电视亦然。国标的暂时空缺造成了市场上DMB-T、DVB-T、T-DMB、DAB-IP等“多标准厮杀”现象。作为规管机构,广电总局也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于近日下达通知对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进行了规范。通知的核心内容是要在全国统一技术标准,并遵循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同时加强技术管理,在广电总局颁布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技术标准前,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进行试验或开展业务。有分析说这是总局在为今年上半年出台移动电视传输国标作铺垫。果真如此,真乃幸事一桩哉!
    业务模式问题对于新媒体同样重要。没有一个可行的,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任何媒体形态都不可能长久立足,尤其是在当今媒体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IPTV在国外,特别是在欧洲已经摸索出了一些初步的业务模式,但它们对于中国市场却未必完全适用。因此,IPTV产业链各方必须尽早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水土的业务模式。与此相对应,移动电视在中国经过这几年各地的试验,虽已初步找出了一些业务模式,但那也只局限于广告模式的车载移动电视,对于手持电视业务的收费和分账模式还有待探索。
    至于版权保护问题,也还存在着一些技术问题有待解决,如条件接收如何定义和应用,内容加密方式及如何控制用户对内容的再分发和与他人共享;收费方式也存在着预付费、按流量付费、按时间付费等选择。要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的技术厂家和产业链其他环节同策同力,协调解决。
    展望未来,尽管前进的道路上沟坎多多,但新媒体为广播机构开辟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确是不容怀疑。未来总是具有挑战性的,但历史告诉我们:抵触未来者将被未来淘汰亦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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