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国会试图修改通信法,立法者正在把焦点放在视频竞争,不过,某些立法者也在思考广播的未来。
美国国会通信和技术小组委员会主席、广播电台前所有者Greg Walden称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以旧时代的做法监管传统视频提供商,“但现在广播电台正在走向移动,而无线运营商正在流式传输视频。节目商和付费电视提供商正在快速用其内容和服务填充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屏幕。”
与此同时,像Hulu、Netflix、YouTube和Roku等的新实体正进入市场,而通信法不适合这些新业者。
“因此,我们要做一些决策。一种选择是承认此竞争格局,并开始解除对有线、卫星和广播公司的管制。另一种选择是扩大通信法以适应新技术和新服务。”
Walden没有建议立法者扩大视频监管,称有线、卫星和广播提供商及节目商正在尝试因特网分配,这可能危害来自初生的因特网视频提供商的竞争。而如果立法者不打算对新参与者适用老规则,国会必须意识到继续对传统业者适用这些相同的规则的不公平性。
在一封致此小组委员会成员的信中,消费电子协会主席/CEO Gary Shapiro表示相同的意见,“由于新显示技术不断出现和内容发行商不断增加,视频市场永远在发展。决策者必须通过平衡“不挑选赢家和输家”的自由市场理论,同时确保市场优势不阻碍消费者访问新视频设备和分配服务,使创新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