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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新台址音频媒资公开招标类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1-08-25 信息化视听网


    日 期:2011年8月24日
  招标编号:0701-114020020122(采购编号:2011-B0701-A-112)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工艺技术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音频媒资公开招标类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采购货物:
  第一包:IT类设备
  第二包:AV类设备
  各包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 技术需求书”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包中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合格投标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 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须提供该系统核心设备的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投标人具备五年以上专业广播电视系统或相关领域供货经验;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货物需要有3C认证的,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7)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8)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第二包: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须提供该系统核心设备的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货物需要有3C认证的,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6)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7)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8月24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到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室联系人:任举联系电话:010-63348310)。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5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9月14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额为: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但不高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的形式支付,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定于2011年9月14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刘菲、高妍宁
  电 话:(010) 63348545、63348262
  传 真:(010)63373576
  电子信箱:liufei1@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0271508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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