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S Screen Digest研究报告显示,2000-2010年,美国和欧洲在娱乐媒体上的消费支出达到2348亿美元,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继续高居娱乐媒体榜首。
2010年,在美国和欧洲,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占全部娱乐媒体支出的59%,而10年前为40%。去年,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服务收入达到1392亿美元左右,比2000年增加831亿美元。
IHS视频分析师Tony Gunnarsson表示,10年前,北美和欧洲的消费者在音乐上的支出超过视频。不过,音乐业在从实物(如磁带和CD)转换到数字发行时遭受严重的挫折。前十年所有实物和数字格式的音乐消费据信下降55%,2010年为139亿美元,仅占总娱乐媒体消费的6%,相比之下,10年前为22%。
2010年在娱乐媒体消费方面的第二大领域是视频,它早在2001年就超过音乐,并在此10年间录得14%的净增长,2010年创收323亿美元。不过,视频并非没有挑战。视频消费在2004年达到高峰的407亿美元,而尽管随后在像网络和手机这样的新平台的增长,从那时以来随着DVD格式达到市场饱和,消费者发现有不断增加的娱乐媒体选择,总视频消费下降。视频现在占总娱乐市场的14%份额,而10年前为20%。
2010年,视频游戏为第三大娱乐媒体消费领域,而且在前十年显示出比任何领域有最快的增长,从10年前的99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290亿美元,上市193%。
在电影上的消费支出(也是调查的5个领域中第四大领域)2010年达204亿美元,此10年有49%的净增长。不过,如同从音乐到视频消费的变化,现在消费者在视频游戏上的消费高于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