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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三问

2011-04-11 冯传岗 《传播与制作》


 
冯传岗
泰州市文广新局

【摘要】“三网融合”正在改变广电与电信相互隔离的外部关系,其大势不可阻挡,部门的利益、恩怨,终将为此让路。“三网融合”是一场真正的“宽带革命”,带来的将是无处不在的信息生活,社会各个部门都会受惠。本文就国家及广电和电信在“三网融合”中的举措进行论述,意在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关键词】 “三网融合”   IDC  ARPU

  引言

  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特别是2010年1月国务院决定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新政的出台,广电行业在“十二五”期间将会进入重要的产业改革创新期和业务融合竞争期,面临着“三网融合”带来的巨大挑战和发展机遇。

  所谓“三网融合”简单的说就是有线电视网(简称广电网)、互联网和电信网之间的融合,而互联网在其发展过程中,已与电信网实现了融合。因此,“三网融合”实际上是广电网与电信网之间的融合。

  如今广电网与电信网虽没有实现彻底的融合,但双方的合作却没有间断过。早期的有2004年,移动贵州分公司与贵州省广电局合作,推出了“e视通”业务。近期的有2009年,借助3G发展态势,移动与广电总局合作,成为广电总局旗下“手机电视”(CMMB)唯一合作伙伴,从此移动的TD终端获准使用手机电视功能。

  广电与电信的合作,一方面反映了市场及社会需求;另一方面说明了社会只不过是部门分割利益的场所,赚钱是广电和电信企业的本能。如果有好的盈利模式,双方都会在制度约束的夹缝中寻找合适的业务及创新的商机;如果没有?

  国家推进“三网融合”之政还缺什么? 

  如今“三网融合”的大势不可阻挡,部门的利益、恩怨,终将为此让路。“三网融合”是一场真正的“宽带革命”,带来的是无处不在的信息生活,社会各个部门将会受惠!

  1.政策和策略是“三网融合”的生命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中国的事情,往往在于政府部门。

  “三网融合”新政出台一年有余,如何加强监管,消除“三网融合”过程中的壁垒和障碍,规范我国广电和电信市场,尽快出台具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是政府部门亟待考虑的事情。

  2.建立统一的“三网融合”监管机构
  目前,广电和电信都有各自的监管机构,而互联网监管,已经给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带来棘手的问题,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再谈“三网融合”监管无异于雪上加霜。交给谁监管?是广电还是电信?谁监管都会产生问题!

  首先,“三网融合”会涉及到部门的既得利益,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各个利益的竞争势必会带来很多弊端,如企业重组、人员流动,就业形式的变化等等,这些变化又势必会给政府、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三网融合”也给网络管理带来麻烦,这将给广电和电信行业已有的监管机构和方式带来冲击。

  “三网融合”正在改变广电与电信相互隔离的外部关系,但双方各自独立的内在特性依然存在,所以监管政策要考虑广电和电信的属性差异,一是广电具有鲜明的二元价值(即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目标;二是对经营广电业务和经营电信业务分别规定不同的准入条件。

  所以,“三网融合”需要在公共平台上进行监管,国家应当迅速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把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对传统广电和电信业务的监管权划归这一监管机构,最终实现监管机构的融合!

  广电抢跑“三网融合”之道急需什么? 
“三网融合”给广电提供了进入电信市场的机会,由于广电资源的产权、运营、决策都过于分散,广电目前正在抓紧做两件事,一是加速双向化改造,这是基础;二是组建全国性的网络公司,这也是国家的要求,只有在实现全国广电一张网的基础上,才好发展NGB,才能进军互联网。

  1.互联网出口、IDC与ARPU(ARPU、IDC见文后注解)
  对广电来说,其ARPU值只有20元左右,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增值业务已在过去四年让其ARPU值上升了50%以上,但仍比不上电信运营商平均70元左右的ARPU值。

  以杭州华数为例,既有广电业务牌照,也有电信业务牌照,业务许可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广电和电信系统:可进行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移动电视、地面广播电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Wi-Fi、WiMax、宽带业务。其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21元/月,互动业务35元/月,宽带业务98元/月,综合业务ARPU值在60元以上,这一数字已经与当地的电视台相近。但其宽带业务的毛利率依然要低于当地的电信运营商。

  还有歌华有线,每月85元的宽带收入中,其中有近40%要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租用宽带出口的费用。

  广电运营商短期内最看重的就是拥有一定用户基础的宽带业务,随着国际互联网出口向广电运营商的开放,一些成熟地区的广电运营商(如完成整合的江苏有线、天威视讯、东方有线),已有建立自已的IDC数据中心和单独申请出口的计划。

  2.互联网出口之争
  然而并非所有广电运营商都具备独立申请宽带出口和IDC的资格,全国300多家广电运营商都单独申请是不可能的,电信运营商中也只有3-4张出口牌照。因此,广电要想申请出口需要统一的主体。

  目前,以中国有线为基础,通过各省网络公司资产入股的方式来组建一个全国性广电运营商的方案依然在制定中,广电内部传出了希望符合条件的一些地区广电运营商,率先联合申请互联网出口的建议,或由已经完成整合的省网牵头统一解决互联网业务出口问题,如果能够通过省网联系到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再通过省广电网传输至各地广电,这种模式会彻底改变省内各地广电受制于本地电信运营商的局面。

  不过,互联网出口只是宽带业务的一个瓶颈,由于大部分宽带数据业务来自于国内的中文网站流量,广电运营商要想发展宽带业务,必须联合起来,充分利用中国有线的干线网,尽快建立自己的IDC数据中心。

  3.增值业务的发展
  目前很多市县级的银行、税务等单位都有向省总部联网的需求,这些单位现在普遍租用电信运营商的2M专网,普遍反映带宽低、资费高,这给有带宽和价格优势的广电运营商提供了机会。

  广电运营商应以全程全网的概念推广光缆线路的出租业务,其中包括积极与省级垂直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接洽,为客户提供光缆线路的出租和联网服务,这种模式可以马上产生规模效益和推广广电网络的品牌。 [Page]

  此外,在广电网完成双向改造后,互动业务,以及电视支付等基础环节业务也成为广电的增值业务,电视支付等基础环节业务可操作性比较强,能够带来可观的效益,因为一旦能够使用进入千家万户的广电网络进行支付,那么水电、物业、供暖等系统都可以使用这个基础系统。
从目前来看,广电能做的都是ARPU值最低的市话业务,其利润贡献并不是很大。

  电信敲开“三网融合”之门依靠什么?

  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提供电视广播服务已经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简单地说,只要你能申请到一个网站,你甚至可以自办一个电视台。只是囿于管理规定的限制。

  广电和电信都是通过牌照 (电信增值业务牌照和IPTV牌照)来限制对方进入本行业。电信运营商只能通过与广电合作的方式开展IPTV业务,由于IPTV业务与广电的数字电视业务存在正面竞争,广电积极性一直不高。而电信也找出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广电染指利润丰厚的电信增值业务领域。

  1.由IPTV业务引发对峙
  2005年,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在泉州合作的IPTV项目测试被泉州广电叫停。
2010年2月22日,广电总局紧急叫停广西电信IPTV业务,4月24日,广电总局要求对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一场整肃宽带网络接入的小型战斗也在中国电信内部悄悄地进行,据说这次专项清理的对象是地方电信公司的第三方代理,矛头直指广电网运营商和电信服务商,本以为借“三网融合”的春风,瞄着宽带接入的广电网运营商在这场清理中显得很受伤。有消息称,在此次清理行动中,国内广电网络被关断的接口带宽高达30-40G,某省10万多宽带用户的网络在两天之内几乎全部瘫痪。

  广电和电信部门的矛盾由来已久,广电的宽带接入业务在电信的强势面前显得无能无力,而电信所企盼的IPTV至今仍有很多羁绊。

  2.电信运营商发展IPTV的真正目的
  对于电信来说,IPTV并不是未来的战略发展重点,也不是盈利性业务,电信提供IPTV最根本目的是提高用户对宽带业务的黏结度。
由于传统电信业务已经不能提高固网运营商的ARPU值,电信最初期望通过数据、宽带等业务谋求持续发展。而目前电信更希望借助光纤到户,将IPTV的发展一步到位,即发展高清IPTV。

  因此对电信而言,目前发展标清的IPTV则没有多大意义。但是,鉴于广电网在双向化之后将拥有带宽方面的绝对优势,如今的电信运营商只好加快了光纤到户的网络升级步伐。中国电信表示:“将在未来3至5年内,在全国逐步完成宽带的光纤化改造工程,使城市用户全面具备20M宽带接入能力,开展高清的IPTV业务”。可想而知,一旦电信完成规模性的光纤到户,辅以高清的IPTV、网络视频技术的发展,真正全业务激烈竞争的时代就到来了。

  从现阶段的现实环境来看,如果电信大肆发展IPTV,必将遭到广电的强烈抵制,显然,电信如果在此时对广电大开杀戒将得不偿失。
目前,具备点播和回播功能的IPTV业务,已经显现出对广电收入的强大杀伤力。但广电最担心的是,功能更加强大的互联网电视机。

  3.互联网电视机业务
  从全球发展趋势看,IPTV正在被互联网电视所取代。从“三网融合”的角度来看,电视机去访问互联网是不需要牌照的,因为现在用电脑和手机上网都不要牌照。但广电方面担心可管可控的问题。

  互联网电视机本质上是一种互动电视,对广电来说,必须通过双向网络来实现,而广电双向化改造在政策上还有很多限制(地方广电有线网络的产权、投资等极其分散)。目前广电正在以每一个省为单位,统一有线网络公司,但这需要时间和精力来平衡各方利益。

  因此,广电只能通过对IPTV和互联网电视机进行牌照管制来赢得时间,并找了一条工信部难以驳斥的的意识形态的理由,上亿台的电视机的背后,是庞大的内容分发体系,一道指令可以让上亿的用户接收到,假如邪教组织把一条视频放到开放的互联网上,很快会通过互联网电视机传遍千家万户 …… 

  结语

  “三网融合”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技术、业务、法规等若干方面,有一个长期渐变的融合过程,是各方的经济技术行为和市场行为,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相关部门行业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必须建立一个公平开放的环境,调动产业链各方积极性,为价值链成员提供合理的共赢模式,才能使整个产业链健康持续地发展。B&P


  注解

  1.ARPU
  ARPU(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即每用户平均收入。目前用于衡量电信运营商业务收入利润的指标。ARPU注重的是一个时间段内运营商从每个用户所得到的利润。很明显,高端的用户越多,ARPU越高。在这个时间段,从运营商的运营情况来看,ARPU值高说明利润高,这段时间效益好。ARPU是给股东的,投资商不仅要看企业现在的赢利能力,更关注企业的发展能力。ARPU值高,则企业的目前利润值较高,发展前景好,有投资可行性。

  2.IDC
  对于IDC(Internet Data Center)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从概念上可以将其理解为公共的商业化的Internet“机房”,同时它也是一种IT专业服务,是IT工业的重要基础设施。IDC不仅是一个服务概念,而且是一个网络的概念,它构成了网络基础资源的一部分,就像骨干网、接入网一样,提供了一种高端的数据传输(DataDelivery)的服务和高速接入服务。

  IDC不仅是数据存储的中心,而且是数据流通的中心,它应该出现在Internet网络中数据交换最集中的地方。它是伴随着人们对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的状况而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由ISP的服务器托管机房演变而来的。具体而言,随着Internet的高速发展,网站系统对带宽、管理维护日益增长的高要求对很多企业构成了严峻的挑战。于是,企业开始将与网站托管服务相关的一切事物交给专门提供网络服务的IDC去做,而将精力集中在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业务中去。可见,IDC是Internet企业分工更加细化的产物。

泰州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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