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5日,索尼公司与中国“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签署了GB18030《信息交换汉字编码字符集》的使用权转让协议。索尼公司标准化解决方案全球战略室荻原明部长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王立建主任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本次转让协议的内容包括全部GB18030标准字符,索尼公司也是中国第一家购买全部GB18030标准字符的外资电子硬件厂商。
为了促进中国中文信息技术和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家质量监督局和信息产业部于2000年3月17日联合发布了GB18030《信息交换汉字编码字符集》。(
*1)该字符集为为国家强制性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销售的“文字信息处理相关产品”,从2001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索尼公司在全球各地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都严格遵守国际贸易准则,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随着公司在华业务的高速发展,以往通过各个产品业务部分分别获得国家标准字体使用权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索尼公司在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索尼公司从2003年4月开始与中国相关负责政府部门进行协商,并于2003年7月25日索尼集团正式签署了GB18030《信息交换汉字编码字符集》的使用权转让协议。
在签约仪式上,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正田紘表示:“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随着中国加入WTO,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索尼公司非常尊重中国的知识产权,我们相信,中国的知识产权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对于在中国开展业务所有企业的长远发展都有益处。”
*1 GB18030《信息交换汉字编码字符集》是对原有中文字符集的扩充,收录了27000多个汉字,总编码空间超过150万个码位,为彻底解决邮政、户政、金融、地理信息系统等迫切需要的人名、地名用字提供了解决方案,也为汉字研究、古籍整理等领域提供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基础,并且为中文信息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传输与交换提供了保障。该标准同时收录了藏文、蒙文、维吾尔文等主要的少数民族文字,为推进少数民族的信息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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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是由索尼公司于1996年10月在北京设立,旨在统一管理和协调Sony在中国国内的业务活动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在中国的地区总部,它在中国国内从事电子信息行业的投资,产品市场推广,顾客售后服务联络,并针对Sony在中国的各所属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及广泛的业务支持,推动Sony在中国市场业务的不断发展。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希望通过各项业务活动,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Sony公司是世界上民用/专业视听产品、游戏产品、通讯产品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导之一。它在音乐、影视、计算机娱乐以及在线业务方面的成就也使其成为全球领先的个人宽带娱乐公司。公司在截止到2003年3月31日结束的2002财年中的合并销售额达到62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