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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是CCBN最大利好

2008-03-24 本刊编辑部 依马狮广电资讯网


    本月广电行业一大盛事是CCBN,今年的CCBN,主题词是“奥运、高清、新媒体”是不言自明的。而作为网络展览会,坊间盛传的今年“三网融合”要破冰,则是CCBN今后最大的利好消息。
三网融合是CCBN最大利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产部、税务总局和广电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舆论很大部分认为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原来阻碍三网(广播电视网、电信网和互联网)融合的政策因素有可能消除,三网融合的破冰之旅开启,电信网、电视网、互联网三大网络的业务应用融合蓄势待发。而传闻的大部制改革,则更是为此火上加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三网融合处于各自为政的“绝缘”状态。但从技术、应用和服务层面,电信与广电系统都在开始积极向三网融合方向发展。
    从电信角度来说,各运营商都积极向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变。而广电方面也在积极备战,提出了将以新媒体为重点的发展战略。
    事实上,三网融合将对广电和电信起到合作、互补作用。广电系统的优势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播出以及信号传输等;电信的优势则在于覆盖面广,有长期积累的大型网络设计运营和管理经验;互联网的特点,在于互动性强,可点对点沟通。显然,三网融合的推进,将使每个网的运营商都成为多业务运营商,只不过各自原有的业务成为核心优势业务。这将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资源,充分整合相关产业链资源,实现融合各方和整个产业链的效益最大化。
    业界有专家认为,三网融合尚面临模式上的考验。一是商业模式的问题。三网融合需要解决这电信、广电和互联网三种商业模式各自存在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此,促进三网融合的应用发展,一方面要求各方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实现资源融合、业务融合、利益共享,避免内耗。 二是监管模式的问题。在三网融合大趋势的不断冲击下,原有纵向分割、部门间相对封闭规制的传统体制,以及在此体制上建立起来的政策体系,日益显露出不适应性。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明确统一的监管政策,成为世界各国推动融合的一个必然选择。只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和法律体系才能够有效应对技术、业务、产业不断融合的发展趋势,才能够应对不断出现的监管新问题和新矛盾。融合环境下虽然仍存在广电对节目内容管理的特殊要求,但是也可以与电信业一起纳入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机构下管理。通过体制改革、机构融合,可以消除原有纵向体制带来的阻力,尤其是消除基于内容层监管而传导至网络层的阻力,有助于形成统一的监管目标和协调的政策。同时,大大减少行政协调成本,有利于集中力量实施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所有网络进行有效管理。这正是人们对传闻的大部制改革抱以厚望的所在。但是重构三网融合的监管体系毕竟是个长期的复杂过程。
因此,就算三网融合已破冰,航道还是曲折的,这正是我们要正视的。
    此外,三网融合,广电机构面对我国通信运营商这些巨无霸,竞争将是残酷的,毕竟现时电信的收入是广电的近6倍。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克服自己的劣势,也是需要长思量的。
    但不管怎么样,三网融合的直接效应,是使每个网的运营商都成为多业务运营商,使各自业务范围得以极大拓宽,而从根本上说,三网融合的最大受益者是国家,也是老百姓。 而在展览会中CCBN得益最大,,全球排名首位的地位将更加稳固。
    我们期待三网融合,如果真正实现,则CCBN幸甚,用户幸甚,行业幸甚,国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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