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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2020-10-28 依马狮视听工场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的工作要求,为稳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启动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评选工作。

自202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确定若干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城市的示范性,择优确定示范城市。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纳入多层级消费中心培育建设。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通知要求,通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确定一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通知强调,要增强供给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质量。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将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完善博物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等消费配套设施。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延时开放或优化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完善夜间交通等配套服务。 

通知原文

三部门发文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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