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新媒体的传播差异
对照图2,传播方式与信息处理的不同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两个根本区别。在二者的综合作用下,还衍生出另一个新媒体特点,即业务的多样性。
1.传播方式不同
当初在信息源与受众之间充当媒介的是传统媒体,虽然它也是在媒介双向交互的作用下,产生对受众的信息剥离与传播,但受到技术条件的制约,一来媒介的交互作用是延时的,或是前置的,而在时间与空间上的信息“剥离作用”是后置的,甚至后置到完全由受众完成。二来它的信息采集和处理的方法与手段比较简单,既普遍表现信息资源的稀缺性,又局部表现受众的有限选择性,造成“剥离规律”大打折扣;三来只能像报纸、杂志那样的原始传递方式,通过单向的广播(电视、电台)传送,即便你把电话或短信打进演播室,但媒介预置的内容和广播模式都不会改变,影响受众的关注度和忠诚度。
新媒体则不然,它归纳符号的信息作用,区别信息的内容需求,发扬交互式或准交互式的双向传播优势,分门别类地对使用者按需定向传送。这种传播方式即便是广播的数字电视,也因为它能够面向部分受众实现个性化服务而被称之为“窄播”。随着广播中窄播概念的深入,又出现了点播和时移的传播方式。点播方式是因人而宜的各取所需,而时移是面向时空的时间轴变换,实现时空条件下的各取所需。一方面网络技术提供了广阔的信息路径和存在空间,强化了传播的双向性,补充和增强了媒介的交互功能,不仅使内容信息极大丰富,而且使传播速度和受众可选性显著增强。另一方面在上行通道的支持下,信息能够以实时或准实时的交互方式,达到更为快捷、更为多样的信息传递,并向由信源直达受众的加速剥离和加速传播靠拢。
还需要指出,广播方式虽然能够节省巨额投资,高效利用物理信道资源,但它与“号手”(trumpeter)的传播方式雷同:不分敌友(人群),不分需求(内容),不分耳朵(“第三只耳朵”),号手都在鼓吹同样的号音,既难以形成发布的指向性,也影响“去伪存真”的剥离效果,还产生“天然的增熵趋势”。但是,目前的互联网传输条件还不能如同语音服务一样,足以满足视频服务质量的要求,再加上广播方式具有“广而告知”的作用,因而它以一种简易O2A(One-to-All,一对多)的运营模式,被新媒体传播的技术策略所保留。
2.信息处理不同
从信源采集与处理方式看,由于传播差异的存在,处于同一信息系统框架(相当于哲学中的康德图式)的互联网,同样作为载体加入了系统传播,使新媒体的信息采集被延伸到广域范围。它的信息处理加入了由外界双向交换来的信息,通过受众对消息刺激的反馈作用,产生信息反应的再提取,从而加速聚合信息原熵,以降熵趋势忠实地反映了信源本质。它的信源可以是内容网上的传统内容(如MSAN),也可以是互联网的开放内容(如ISP),还可以是经网络媒介聚合的定向内容(如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当然也包括人工传递磁带所记录的交换内容。经新媒体采集后的数据处理,这些载体所承载的信息都可以顺利变换成为预定主题的新内容,呈现出全方位信息采集后的收敛特性。而传统媒体则不然,没有比特语言的根本差异限制了信源到信宿、信息到受众的物理范围和逻辑变换,使得它只能在有限范围内采集和处理信息,甚至出现掩盖传播效果的“天然增熵”。
3.业务多样性
由于IT技术的发展,一面是传输方式和信道在不断被再开发;另一面是“网络的力量”导致大融合的出现,而且这种融合不仅局限于物理网络,更侧重于向逻辑网络的业务融合、技术融合、产业融合的多方向上发展,导致新媒体业务的多样性特点更为明显。从业务性质上看,仍归属于平面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的分类;从网络划分上看,存在单向业务和双向业务的区分,如广播电视和交互电视;从电视的视觉效果上看,以广播级电视和多媒体电视划分两大类,广播电视业务有数字电视、付费电视、高清电视、有线电视、地面波电视、卫星波电视、IPTV等,多媒体电视业务有交互电视、网络电视、7英寸以下屏幕显示的便携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等。这种业务种类的多元化,使得业务区分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交叉,而且,模糊和交叉的“混沌现象”导致更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新业务模式将随时出现。
于是,信息市场消费层次化的需求向新媒体提出挑战:是单一网络的单一服务,还是多种网络的多样化服务?是以一种业务提供服务,还是以多种业务提供服务?是温饱型服务,还是需求型服务,或是消费型服务?是广播式的“号手”服务,还是窄播式的分类服务,或是交互式的个性化服务?特别是人们面对数字电视、付费电视的业务还措手不及,卫星直播电视、手机电视,以及交互电视、IPTV、Webcast(内容库的资讯广播服务)、Telematics(智能交通信息业务)等等又接踵而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广播、窄播、交互、点播、时移等传播方式并存的前提下,同一内容的发布不仅仅依赖单一路径,它将在多种路径、多样模式、多重组合的条件下,具备全方位内容发布的条件,就看业务的创新模式了。
媒体的“适度效果”
传统电视媒体刚刚起源时,人们对电视信息的需求只是要求“看得到”,能看上运动图像的“饥渴状态”供养了传统电视媒体的“温饱型”大众需求,使得受众“处于被动的、不堪一击的地位”。后来的大众传播三方(信息源——媒介——受众)日渐成熟,尽管传统电视媒体仍然能够依据大众传播的导向作用,但它的地位已经由“左右受众”而上升为影响整个社会或地域文化,而全社会共享信息的价值观并没有摆脱社会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传统媒体开始重新审视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于是,后来的电视媒体在模拟电视技术进步的积极支持下获得更大的发展,内容也出现了更多的新颖形态,而且受众更加趋向“小众化”和“理性化”。
然而,从“使用与满足”理论看,“适度效果”原理对传播效果将产生新的制约,一方面一种满足感和快乐感的事实需求,将人群引向对信息依赖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信息爆炸”使快乐与满足变得漫无边际和无所适从,适度的信息收敛成为新媒体传播学的基本“剥离规律”。
新媒体产生于变革中的技术模式,技术的变革带来新媒体内容发布模式的变更,它将随着新时代信息处理技术和人群与市场的多元化结构的发展,呈现多种传播方式并存的新形态。它从根本上背弃了“温饱型”服务意识,震撼了大众传媒的宗旨,变“饥渴型”信息需求为“层次化、个性化、多样性”的多元化需求,因此,新媒体更有必要直面市场、用户和受众,再造新型传媒的服务体系,以提供新时代的内容服务。
那么,“适度”的“度”是如何度量的呢?
从基础层看,当今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没能消除事实的“温饱型”,以“村村通”为代表的“温饱型”传播需求仍保持着大众化特征。而由“小众”汇集而成的“大众”群体,依然是现代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所以,大众传播学并没有从根本上退出时代,只是需要继承性地研究新时代的新媒体传播学。
从成长层看,信息时代的发展使处于数字化前沿的人们正在改变他们的生活和生活方式,导致相当数量的人群对信息的需求上升为“民生需要”。信息所直接关联人们“衣食住行”的民生需求,把信息与人群中间的媒介推向了新的高度。尽管大众传播学保持着强劲的思维惯性,但时代的新媒体思维毕竟产生了。
从发展层看,“需求型”的新媒体开始为时代创建前所未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况且文化娱乐消费市场的初步形成,催生了“消费型”的新媒体内容。它的出现强化了信息商品化的人群消费意识。尽管“温饱型”的信息需求仍在保持惯性,但是大量市场调研数据表明,人群已经开始转向“消费型”的信息和内容需求。而且,另一群“高档消费型”的人群还提出了更高的消费需求,要求社会为其提供“高档”的信息服务。
从未来层看,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多元化已成大趋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并存的时代特征日趋明显,信息处于经济与社会发展轴心的时代地位日渐突出。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缩短技术的生命周期,新技术不断出现,不断浪涌,导致过时的“新技术”不断衰退,不断出局。然而,人群获取信息的习惯并没有完全跟上技术的变革,特别是在新老技术的交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