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七十年代,我国黑白电视发展初期,全国仅有五座电视台,十几个实验台和五万架电视机(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黑白电视机的年产量也就几千台。当时,恰值文化大革命之中,可以想象在政治与技术的权衡上争论是比较激烈的。但是,在“为了更好地宣传毛泽东思想”的口号下,由广播局、电子工业部、国家电信总局(当时的邮电部,分成国家电讯电信总局与邮政总局)和通信兵部等五家发起,在国家计委和国防科工委的支持下,终于在1970年初,召开了全国电视工作专业会议,提出了研究和发展我国彩色电视的问题。
为了要研究出我国自己的彩色电视制式,曾在全国掀起了影视科研的热潮,不少企业的研究机构也加入了进来。仅仅一年间就提出了四十多种制式。后来,历经几年的研究与试制,终因国内整体工业水平和工艺方面的问题而未能如愿以偿。试制出来的设备性能不稳、质量不高,始终达不到世界水平(因为当时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三种制式,若突破不了原来水平,是不可能被国际上认可的)。当时的决策者们还算比较果断,未经更多的争论,便决定了采用PAL-D制试播。
1976年(实际上1973年就开始了)正式试播。记得当时是先购买了50台德国德律风根的电视机和100台日本日立公司的电视机,后来又进口了100套日本的电视机散件,分别交给国内一些厂家组装,彩色电视广播事业就这样顺利地开始了。
在引进技术的同时,我国的电视技术和工业生产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如今,我国已是世界上生产彩色电视机最多的国家,年产量超过4000万台。以平均每台1500元计,年产值已达600亿元,若再加上其他电视工业的产值和电视媒体的收入等总值将更加可观。毫不夸张地说,当今我国生产的彩色电视机质量,完全可以与世界先进国家相媲美。已具有了相当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我国不仅独立自主地研究开发了字幕机、非线性编辑、虚拟演播室、有线电视设备、卫星上行设备和大量的有线电视、卫星用机顶盒(解调解压设备)等,还为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方案做了很多实验。
如今,我国的工业基础已比较雄厚、HDTV演播室标准也已制定,生产高清电视机的技术已基本解决(部分厂家的产品已出口到美国),如果和七十年代相比,政治环境、技术条件和经济状况都不知要好多少倍。可是一些人还是耿耿于怀,时常提到“事业和工业的关系问题”,本来这是早已解决的一个辩证问题:事业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科技和工业的发展,而科技和工业的发展又会促进事业的发展。
我国高清电视的发展可能不会像彩电那样“火”得那么快,但是,从长远看,绝对是一个大产业。只要抓紧时间完全可以赶上美国和日本的发展速度。我国的市场很大,不必担心人们买不起,我国有3.7亿户,如果每一千户买一台,全国就是37万台,绝不是一个小数字。十六大报告指出“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的研究,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又指出:“改革要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注意制度建设和创新。”报告还提到“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阐述了发展科技和经济的政策。
十六大提出了新世纪的新任务,这又是发展电视的好机遇。我认为时间也是财富,而且是不可能重复利用的财富,千万不要一味地等待、议而不决,放弃了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