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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06-05-05 广电总局 依马狮网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印发《广电总局关于发布<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14-2006 《30MHz-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该标准自二○○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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