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9月13日宣布,2012年9月1日前,广播机构必须控制电视广告的响度。
CRTC主席Konrad von Finckenstein表示:“多年来消费者对广告音量大的投诉不断增加。广播机构允许震耳欲聋的广告令观众不安,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制定制止过高音量广告的清晰条例。此技术已经存在,让我们使用它。”
在CRTC的公开程序期间,CRTC收到了超过7200个意见。加拿大人一边倒地认为商业广告音量过高,敦促CRTC采取行动。
此决定意味着节目和广告切换时观众再也不用拿遥控器控制音量了。广播机构必须保证节目和广告以相同的音量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