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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通过CALM法案,禁止电视广告声音过大

2010-12-06 本刊编辑部 依马狮广电网


    12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CALM法案——一个要求电视广播机构监管电视广告音量的法案。 

    此与2009年提出的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参议院9月通过了此法案,但参众两院两个法案之间的差异必须在进入最后投票前得到协调。奥巴马总统预计签署使其生效。 

    此法律将邀请电视广播机构和广告商在一年的实施期内采用调节声级的技术,防止广告声音过大。2009年,ATSC采用了广播广告音量的最佳方法,这将是FCC用来监测一致性的标准。 

    电视广告声音过大曾位列美国消费者投诉之首,FCC当前建议听众静音声音过大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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