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讲的IP,跟我们通常谈到的IT的IP,IP地址、IP电话的的那个IP不同,而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

IP作为近期热门概念有许多解读,有人说是知识产权,有人说是影视人物,有人将之定义为“有着独立人格魅力,并形成一个拥有相同兴趣或价值观的社群,用户的参与感最终转化为消费”,引用罗振宇在2016年最后一天的跨年演讲时给的定义——“(IP)是能凭借自身吸引力挣脱那些单一平台束缚的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可以在多个平台分发的内容品牌或人物。

似乎还是不够具体。实际上,IP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电影行业早已有之,在好莱坞,由知名漫画、小说、舞台剧改编的电影不胜枚举,由小说改编的本土电影、电视剧也频频上映。互联网IP剧——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在拍摄上映之前就已经具有了大量的粉丝和关注度——更是不胜枚举。热门IP遭哄抢,因为票房相对于非IP剧更有保障。

一个真正的IP有多厉害?就以流行的真人秀节目来说,《琅琊榜》最热时有客户说只要胡歌上,先给他一个亿。不看团队和节目形式,赞助商直接掏钱。如果了解目前电视台在真人秀节目制作方面处境的人,就知道这样的表态有多难得。
(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单约)在注意力经济时代,吸引流量的IP必定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买下了IP,就是买下了潜在的观众群体,几乎可以说是预定了票房和收视率。

《琅琊榜》是IP,胡歌也是。

IP如此了得,能为我们所用吗?

除了买下IP,“IP化”本身已经成为一个全新的商业概念。甚至于,好产品的终极标准已经不仅仅是畅销,而是IP化:有独立人格,有粉丝社群,有参与感,变现转化率高。

以目前流行的自媒体为例很容易说明问题,比如,拥有500万粉丝的“罗辑思维”就已经迈出了IP化的第一步。这一步带来的效果是惊人的:其电商书店出售的《必然》日销售量达5万册,和早前的一些超级畅销书的销量已不相上下。而该书不过是经过了“罗辑思维”的一次视频推荐而已。

由“逻辑思维”大家必然会联想到“Papi酱”,她的IP化、独立人格运作,堪称创造了一段传播神话。

以上种种,就IP化而言,我们认为既可以是具体的产品、个人,也可以是抽象的品牌、企业文化,还可以是这些元素的综合。IP化是明确的、有辨识度的影响力指向,是关注的入口、吸引目光的磁石,是流量汇聚的通海口。

延伸到行业来说,我们可以将IP化分解为产品IP化、品牌IP化、领导人IP化、企业文化IP化等维度,来阐释行业的IP化思维。

领导人IP化是最直接的,最为形象,我们放在第一的位置来说。

纵观整个商业世界,从乔布斯、比尔·盖茨、扎克伯格,到雷军、罗永浩、董明珠、贾跃亭,无疑都是领导人IP化的成功典范。这种IP的转化,都是其产品、品牌、企业家精神等元素向外界长久的传递和加持所致。

去中心化的众媒时代,领导人IP化值得我们关注。这种模式解决了几个营销痛点:

其一,一方面可以横跨多平台,获得最多品牌分发场景,另一方面可以收割大量资源,既能“2C”又“2B”。比如小米,在手机上取得空前成功之后,在后来的众多领域伸出触角也毫不违和。

反观我们行业,跨出这一步的少之又少,有跨出的,也大多算是品牌IP的范畴,比如现在非常流行的代理商推自主品牌现象;还有就是通过收购,做LED的收购DLP企业,做显示的收购做音频的……而这些都跟领导人IP扯不上关系。当然,有一些关系网比较广的老板横跨多个领域游刃有余的现象不在此列。

其二,一个人比整个公司重要的情况比比皆是,领导人IP化,可以收获最佳用户转化效能。我们可以对照看看褚时健、史玉柱等人的奋斗史,可以说,在他们确实优于常人的商业能力之外,其早前成功塑造起来的IP,也是他们得以东山再起的重要因素。试问王石与万科,谁又能少得了谁呢?

这一点实际上在我们行业是十分稀缺的。有不少企业退而求其次,努力寻求与行业“大V”合作,但“大V”却杳无踪迹。当然,有一些领域的专家老师已经堪称行业“大V”,但能不能抱上大腿,匹配程度如何,效果如何,都有太多未知。

实际上,我们不难发现,移动互联网时代,通过广告投放成功建立的新品牌寥寥无几,但是通过人物IP建立的新品牌则多不胜数,例如罗永浩与雷军。就是风投、天使轮,对于创业团队中的人的重视程度,也是远远高于对于这些人到底要做一件什么样事情。大概就是“人靠谱了,事儿就会靠谱”这么个意思吧。

其三、领导人IP化可以具象化其品牌,营销效果可累积。

乔布斯重新定义了手机,我们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苹果极致的工业设计;雷军 “重新定义”了安卓手机,“发烧级品质,屌丝级价格”的小米手机圈起了海量粉丝;罗永浩用一把“锤子”,成功地把久违的匠人精神和情怀植入无数的人心,老罗“语不惊人死不休” 时不时站出来说几句,比锤子手机发布新机还吸引关注;董明珠的铁娘子形象之深入人心比之格力品质至上的形象犹有过之,在互联网时代突出重围,重新定义了传统制造业;“定个小目标,我先挣它一个亿”流传之广,你可以说王健林个人的号召力比之任何万达的广告都好使;知道扎克伯格华裔妻子的人比知道他如何运营Facebook尤甚,毕竟,我们常常看到他们两夫妻秀恩爱,但我们不知道Facebook是什么玩意儿……

放宽一点看,“习大大”、“彭妈妈”可以说是领导人IP化的非典型代表。

这是一个自媒体时代、众媒体时代,是一个粉丝经济时代,成为IP的企业家和领导人,就拥有更多的内容分发场景,也就拥有最多的品牌曝光及产品宣传机会。这样做企业,岂非先就成功了一半?

我对产品产品IP化的理解,总结下来就是打造“爆款”。

我认为,“爆款”应该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在垂直应用领域上足够优秀,要有HOLD住人的能力,也就是门槛。这在同质化竞争惨不忍睹的当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想“躺着就能把钱给赚了”,没有一点门槛根本不成。

其次,如果没有门槛,那么同一领域优先冒头的IP,就可以迅速占领目标人群,建立先发优势。我害怕得罪人,就简单说几句,比如激光,比如小间距等概念,近几年都炒得厉害,但深入人心的,要么是先推的,要么就是标榜自己先推的,要么是不惜本钱、铺天盖地宣传的。“国内第一”、“国内首次”不好使之后,就用“全球首次”、“宇宙领先”来在大家心里勾勒出一个NB的概念。不过话说回来,吹牛固然不用打草稿,完全没一点本钱的话就连牛也是吹不起来的。

还有,IP既要唬得住人,也要有具体的指向,不能太虚。我们行业还没有出现老罗这样的这么大的IP,他可以为一款未成型的产品提前两年召开一个发布会,用俩小时忽悠到几千万的投资量,我们还不行。我们不但要有NB的产品,还要围绕这些NB的产品讲故事,我们不惜代价建体验中心,不知疲倦全国巡展,收获难知成效的结果。

在我们这样一个严重依赖客制化,标准化要求相对偏低的行业,产品的“爆款”意识并不强,打造爆款的难度也不小。这大概也由于很少能有这样一款爆款,能在各种应用场景之下做到游刃有余。

于是,品牌的IP化成为另一条出路。

相比领导人IP化和产品IP化而言,品牌IP化大概是我们这个行业里最靠谱最容易的了。

很简单的例子,松下、索尼、爱普生、NEC、LG、日立、三星、舒尔、森海塞尔、JBL、雅马哈、佳能、飞利浦、明基等等这些在消费类电子领域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品牌,是完全可以为其在专业领域的拓展加分的,品牌IP化已经具备。

而在专业领域呢?窄众固然有局限,但是一些知名品牌,依然能够在行业内树立起绝对的知名度。如果将IP的标准降低一些,诸如科视、巴可、Extron、欧司朗、TI、AMX、快思聪、威盛、克莱默、Jupiter、台电、快捷、利亚德、宝利通、光峰等这些在各自领域具备行业高度或技术壁垒的企业,也完全算得上是品牌IP了。至少,要将其品牌IP化,要比行业内其他很多企业,都要容易得多。

品牌IP之余,是企业文化IP。

企业文化IP比较主观,我个人认为,知名度高并不意味着具备企业文化IP。企业文化IP,一定是在某一项特质上让我印象深刻乃至于惊艳。

从我同事那里反馈到的台达吴江工厂各种信息,从旁人的照片和口述中对于迪士普公司的各种推崇(相信参观过迪士普公司的人,没有不被惊艳到的),从百音高科对百灵岛的经营,从与舒尔接触感觉到的细节精致,从博世的 “慈善”,从威创对可视化显示的理解和企业展厅的部署……都让我管中窥豹地从这些企业的特质中感觉到了的企业文化。这些,是容易成为IP,从而让人产生联系和认同的。(这里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薄的见识,还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因为不够了解,不敢妄言。)

跟大家分享罗振宇在他的跨年演讲中的一段话:

“我的观察是2016年大公司的优势已经牢不可破,越来越巩固,现在阿里、腾讯这样的巨无霸多挣钱啊,2016年的三季度,阿里每天挣3.7亿,腾讯一天挣4.4亿。也就是说,王健林在午夜12点说先挣一个亿,天还没亮,马化腾挣完了,就是这么大的优势。”

“我们现在假设自己干,怎么办?最现实的处境就是流量没有了,刚才我们讲整个移动互联网的增量结束了,非常痛苦。原因很简单,就这么多人,每个人手里就一个手机,手机的第一屏就能够安装那么多应用,连接那么大的市场机会就这么一点点。”

那么,专业AV行业呢?

近两年的专业AV市场谈不上景气,与早前几年的景况不可同日而语,有人称之为“阵痛期”、“行业洗牌”,至于原因,媒体、行业人士等对此发表了大量的见解,汇集起来无外乎经济环境、政策影响、IT等外部力量介入、消费观念变化等等因素。也正因为如此,企业宣传推广,成为了大多数企业的心病。当然这在行业内外都一样。

归根究底,是行业内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

物以稀为贵,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生产力极大进步的当下,“买方市场”大行其道,“卖方市场”已经可遇而不可求。

买方市场,顾客就是上帝,上帝有多难伺候,上淘宝就能体会。

淘宝交易,买方满意了钱才会打给商家,买方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家不包邮简直就是无良,商家还有历史信用积累,一个差评欲哭无泪……可以说,淘宝对买家的维护,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程度。但也正是因为伺候好了上帝,抓住了用户,得以有此成就。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个事实,并不是伺候好了买方,就能把生意做好。

一方面,淘宝已经不是消费者线上购买物品的唯一入口;

另一方面,“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海量的物品,有限的黄金摊位,势必又是一番你争我夺。在这片江湖里,宣传无所不用其极:

有竞价排名,有节假日各种名目各种“跳楼价”各种“只亏一天”各种“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的让利促销,精美店铺设计、图片包装,各种名人代言,各种“上了淘宝营养就跟不上了”的模特展示等宣传推广手段……打造“爆款”,汇聚流量,导向销售收入。

宣传推广是必须的。就跟有了疑难杂症喜欢看中医、找偏方一样,很多的企业在宣传推广上也是各种想办法,有些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卖出一套机器发个快递都要传几十条朋友圈晒快递小哥儿45°侧脸;晒娃不忘把公司LOGO放中间;上个厕所没纸了也能扯到自己企业服务有多好……

我想说,当下,还是要珍惜自己的流量,也要珍惜他人的流量。这就跟“狼来了”一样,久而久之,大家审美疲劳,心生厌倦,就得不偿失了。

关于宣传推广,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办。

©2017 www.imas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